省总工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减轻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压力
发布日期: 2021-01-05 11:36:04 来源: 黑龙江日报

省总工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点解决2018年被高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的学费问题,计划筹集助学资金3600万,目前已从工会经费中划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下拨到各市(地)、产业工会。

据了解,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省总工会出台了《全省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确定今年工作目标为筹集助学资金3600万元,资助困难职工上学子女2.6万人(次)。助学范围包括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在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子女。救助方式由集中时段救助拓展到日常性、即时性救助,进一步健全了常态化帮扶救助模式。

为支持各地更好地开展助学活动,省总工会已从工会经费中划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下拨到市(地)、产业工会。并要求各级工会广泛号召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通过各种方式为这些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帮助,减轻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压力。

据悉,今年集中助学活动截至8月底。期间,省总工会经费助学金按不同学习阶段给予一次性救助,助学金上限为:大学、大专入学或在读学生,每人不超过5000元;中专、高中在读学生,每人不超过1500元;初中、小学在读学生,每人不超过600元。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限范围内制定本地助学标准。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坚持“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入户调查和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法精准识别因学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确保建档立卡的帮扶救助对象全覆盖、无遗漏,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能得到救助。省总工会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助学资金要专款专用、依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