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积金缴费新规2023年 十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到21366元
发布日期: 2023-04-17 09:18:09 来源: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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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自行确定缴存比例区间。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23年十堰住房公积金新规公布 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到21366元

近日,十堰今年的住房公积金年审材料与往年相比,除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月缴存基数下限保持不变外,月缴存基数上限、企业缴存比例核定方式、直管单位缴存基数标准核定方式作了新的规范调整,对于超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力度和月缴存基数计算精确度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月缴存基数上限有所提高。2022年单位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92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十堰市最新公布的2021年十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即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1366元。

企业可自行确定缴存比例区间。往年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缴存比例为8%至12%,其他企业单位缴存比例为5%至12%。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此项法规变化赋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近年来,我市部分央企、省管企业和双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明显低于省内同行业标准,不能真实反映职工工资水平,不利于单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经过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期专项调研,参考我省其他地市州同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允许直管单位按其行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核准的工资总额计算,不超过2023年度武汉市缴存基数上限。上述单位办理年审需办事处在中心归集执法科备案缴存基数后再予以通过。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办理缴存登记的缴存单位经办人可在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按照相关法规在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自行填报年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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