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递!开发代码留“后门” 投资者损失3800余万
发布日期: 2023-03-23 02:27:15 来源: 东方资讯

开发代码留“后门” 投资者损失3800余万

池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多人为贪心付出代价


(资料图)

为吸引投资者将手中的虚拟货币质押在自己的区块链项目里,伙同他人开发两套项目代码并为犯罪留“后门”,造成多位投资人经济损失达3800余万。3月22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池州市中级法院已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

质押59万元虚拟货币被人转走

2021年6月初,正在池州旅游的王某用手机上网时,发现自己常用的某款数字钱包APP首页上新发布了一个项目。该项目声称,投资者可将手上的虚拟货币质押后在项目内进行“挖矿”。根据质押时间和数量,向投资者返还该项目发行的虚拟货币“G币”。

王某觉得有利可图,便将价值59万元的虚拟货币全投进去。次日,王某发现,自己质押的虚拟货币全部被项目方转走,宣传“G币”项目的网站也关闭了,项目方负责人联系不上。直到2021年10月,项目都没重启。于是,王某向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报案。

开发两套代码为犯罪留“后门”

检察官查明,2021年3月,李某伙同他人开发了一款带有“后门”功能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项目(即“G币”),开发者能不经投资者同意,提取投资者质押在项目中的虚拟货币。

此后,李某先后邀请刘某、叶某投资入股,并分别找到宋某、袁某,由宋某编写带有“后门”功能和不带“后门”功能的两套项目合约代码,由袁某编写该项目的前端网页。2021年6月7日,带有“后门”功能的“G币”项目正式在某款数字钱包APP首页上线,陆续有投资者向该项目质押虚拟货币进行投资。

同年6月8日,李某等人利用“后门”功能,将投资者质押在该项目中的虚拟货币全部转移。2021年6月至11月,李某等人通过场外交易方式对转移的虚拟货币进行变现,共造成投资者损失3800余万元。

去年12月,贵池区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等5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李某以原判认定造成投资人损失达3800余万元证据不足、叶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分别提出上诉。近日,池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标签: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