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4-07 10:55:44 来源: 化工仪器网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实验室作为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对于我国的科研人才的培育以及科研成果的诞生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为了实验室工作能够更加安全、规范的展开,必须制定一套合理的实验室管理办法。

4月3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究起草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相关修改意见建议,可以于4月10日前反馈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相关资料图)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组建与认定、运行与管理、考核评估、变更与调整以及附则等七个部分。

在总则中提到实验室的三大划分类别,分别为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和前沿技术研究类,以及每个类别的主要研究任务:

(一)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发挥研究型高校院所优势,瞄准科技基础前沿和交叉学科方向,在本领域提出新问题、发现新现象、认识新规律、获得新知识、建立新理论,引领领域发展方向,开辟新的认知疆域,形成重大基础原创成果集群式突破,孕育颠覆性技术团簇。

(二)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发挥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与产业发展、重大应用结合紧密的优势,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凝练重大科学问题,聚焦“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提出原创性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三)前沿技术研究类重点实验室。发挥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作用,聚焦本领域未来技术更新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的前沿技术研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引领变革性技术创新,支撑变革性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在管理职责中提到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以及各部门和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

在组建与认定中说明了申报组建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定位和研究方向明确,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清晰,与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高度契合。

(二)研究基础好,优势明显,能发挥学术或行业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科、行业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应不少于30人,实验室人员的科研工作只能依托一个重点实验室。

(四)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五)以联合组建形式共同申请的,前期应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附共建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在运行与管理中提到: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的自身条件和工作内容;重点实验室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人员选定的相关要求;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结构;制订相关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和激励机制;经费管理等内容。

在考核评估中针对实验室的评估作出参考标准以及奖惩条例。在变更与调整中针对实验室需要变更与调整的情况作出具体解释。

在附则中提到重点实验室的命名方法: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浙江省XX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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